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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收入综合管理系统涉及非税收入项目新增、变更、取消办事流程


发布日期:2012-05-07

  设定依据:财政收入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 

  申请条件:符合中央、自治区非税收入项目新增、变更、取消业务的规定 

  办理材料:中央、自治区下达非税收入项目新增、变更、取消业务的文件、物价局审批材料、单位申请报告 

  办理地点:市财政局综合科 

 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 

  联系电话:0772-2828292 

  办理流程: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,三个工作日内日办理。